03/02/2009

消費券

剛剛收到一封轉寄來的email解釋消費券的運作原理,真是淺顯易懂啊!我google一下發現似乎最先是這位叫做李歡的blogger寫的文章,內容如下:

最近剛幫兒子開了個戶頭,讓他可以開始學習「理財」。

不過提到儲蓄,不免就要想到政府要發放的消費券:

〈儲蓄的矛盾〉

經濟學上有所謂的「儲蓄的矛盾」,一個愈強調儲蓄的國家,愈容易掉入貧窮的陷阱。

每個人都強調儲蓄,整體消費減少;消費減少,生產跟著減少,生產減少,導致所得減少,所得減少讓人人視「保留現金」(安全感)很重要,於是減少消費增加儲蓄,於是消費又更減少,因此陷入貧窮的陷阱(循環)之中。

因此創造「現金的流動」乃振興經濟之必要。

溫世仁先生曾對此舉了個很有趣的例子:

三個窮漢──理髮師、裁縫師及修鞋匠,因為沒錢,所以均不消費,狀況如下:


理髮師

裁縫師

修鞋匠

頭髮

頭髮長了沒錢修理

頭髮長了沒錢修理

衣服

衣服破了沒錢修補

衣服破了沒錢修補

皮鞋

皮鞋破了沒錢修補

皮鞋破了沒錢修補

假設一般的消費收費如下:

理髮

修鞋

補衣

50元

50元

50元

現在理髮師有位朋友看理髮師很窮,給了他100元,於是──


理髮師→用50元修鞋,50元補衣。

裁縫師→用賺到理髮師的50元修鞋。

修鞋匠→用賺到理髮師的50元和裁縫師的50元去理髮和補衣服。

裁縫師→用賺到修鞋匠的50元去理髮。



最後理髮師再將賺到裁縫師50元和修鞋匠的50元(合計100元)再還給朋友。

現在三個人跟當初一樣還是沒錢,但是生活情況卻改善了,每個人都”bling-bling”。



這就是現金流動創造出的價值。

(咦?政府發消費券沒要我們還啊?當我們所得增加,繳的稅也增加了啊!最後還是收得回去啊!)

執政黨提出消費券救經濟,將了在野黨一軍,總不好擋「民」財路,投反對票吧!到時候被冠上「再怎麼野蠻也不能……」的廣告可不好看,於是在野黨提出了更大的紅包──

直接發現金,省下消費券印刷等製作成本,可以從3600元提高發放到3800多元。

看出問題了嗎?

消費券和現金的差別在哪裡?

如果大家拿到了現金都存起來,豈不又掉入「儲蓄的矛盾」、「貧窮的陷阱」之中?沒有儲蓄價值的消費券才能創造現金的流動啊!

還是讓政治的歸政治,經濟的歸經濟吧!

雖說刺激消費有其必要,但那是大人們的事,對於孩子而言,建立儲蓄和節儉的觀念依然是個美德吧!所以我打算讓孩子繼續儲蓄下去囉![引用來源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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